Saturday, September 28, 2013

水知識



如果有人問我,每日飲幾多杯水,我實在矇查查,不過答案可能是八杯。這個「八杯水」廣告深入民心,我也當作是健康標準。十幾年前開始參加耐力運動,前輩的訓示是,在口渴前飲水;感到口渴,已是太遲,代表缺水,而缺水會增加出現毛病的可能性,例如中暑。我一直以為,水不怕多飲,即使飲水過多,身體亦會自然排出來。

這幾年,飲水量成為運動界爭議話題,不少人認為飲水過多,其實是運動員的敵人,影響可大可小;小則影響比賽表現,大則致命。領導這場水辯論,是勞斯(Tim Noakes)。勞斯在長跑界甚有地位,他是醫生,專門研究運動醫學,也是跑步者,跑過逾70項馬拉松和超級馬拉松比賽。勞斯最近出版了一本書,《Waterlogged: The Serious Problem of Overhydration in Endurance Sports》,詳細解釋飲水過多的危險。

個子小女性忌飲水過多

勞斯曾經相信水不怕多飲,80年代初期,他曾出版研究,證明飲水可減低中暑的可能,但過去三十年,勞斯改變立場,對自己過去的看法感不妥。這幾年,勞斯不遺餘力宣掦飲水過多的壞處。飲水量這些年明顯出現變化,勞斯記得八十年代參加馬拉松,全程只得一至兩個水站,現在三幾公里便設水站。

勞斯改變對飲水的看法,源自一個電話。他出版建議運動員多飲水的研究後,收到來自女運動員的電話,她參加馬拉松,完成比賽後昏迷四日,差點死去,原因不明,唯一明顯的變化是,血液中sodium濃度很低。之後幾年,勞斯不停研究這情況,同時分析同類型事故,得出結論是,飲水過多是嚴重問題。這病癥現在有名字,hypernatremia

勞斯發現飲水過多的高危者,是個子細小、跑步較慢的女性。這些女性其實不須飲太多水,她們跑得慢,拉長比賽時間,期間不停飲水,容易出事。每年都有跑步者死於hypernatremia,以女性居多。

勞斯認為人其實不用多飲水,他從遠古人類說起,獅子和其他猛獸多數在夜間覓食,因此人類多數在白天覓食,避開猛獸。日間覓食行動隨時歷時幾個鐘頭,期間人類不飲水也沒問題,人類身體構造其實可以應付所謂缺水情况。

飲八杯水是廣告口號,飲水量因人而異,姚明飲水量應該比我多。根據勞斯分析,飲水的訊號只有一個:口渴。假如我們相信勞斯,飲水規律不是口渴前飲,而是口渴時才飲。每個人需飲幾多水,信自己身體,身體自然會告訴我們。

勞斯大聲疾呼,因為他覺得問題嚴重,而很多人仍然不肯相信。勞斯覺得他須面對強大對抗勢力,一手製造飲水過多危機,是運動飲品公司。這些公司每年花費龐大宣傳費用,告訴消費者,多飲飲料。看過勞斯分析,近期我飲水量好像低了。

蔡東豪  刊於蘋果日報,金融中心版

Saturday, September 14, 2013

有志者事竟成

這幾年,以不同方式攻擊「有志者事竟成」這六個字,為了警剔世人,我算不遺餘力。我曾經相信過「有志者事竟成」,給它傷害過,反省後想清楚,立志除害。

這幾年,愛上跑步,我對「有志者事竟成」的荒謬,有更深刻的體會。很多跑步者相信「有志者事竟成」,這是大問題,我認為跑步者須三思。尋根究底,我怪責奧巴馬,不是他本人,是他象徵的美國精神。跑步深受美國文化影響,到過美國的人都留意到,美國人熱愛跑步。跑步融入美國流行文化,在電影,在音樂,在書籍,跑步成為生活的一部分。再加上美國運動品牌推波助瀾,跑步變得理所當然。

美國文化包含着一種樂觀,可能是源自二百多年前的西部拓荒者精神,只要美國人肯去做,甚麼都有可能,包括征服遙遠的西部。美國文化的重要精粹是美國夢,美國人可以有夢想,只要配合努力,一個混血黑人也可成為美國總統。不要去到總統層次這麼高,只要美國人付出努力,至少今日可活得好過昨日,明日好過今日。這種美國文化聽落令人振奮,唯一問題是,這不是事實。我以跑步來證實。

人會老 越跑越差好正常

首先,身體是一部神秘的機器,我們以為很清楚它的運作方式,想深一層,我們其實知道不多。身體最惱人的地方,是它的不確定性。跑步者依照着一條行之有效的方程式,以往準確地做到,在所有客觀環境不變下,今日就是做不到。這情況我試得多,唯一可做的,是放棄找尋原因,建立自信,欣然接受。

每位跑步者深刻地面對一個事實,不是今日比昨日做好一點,而是今日比昨日衰老一點。跑步者或者感覺不到衰老過程,但衰老是事實。一日的分別感覺不到,一年呢?跑步者特別感受深刻,因為跑步者計較。對於大部分跑步者,跑步是在跟自己競賽,希望感受進步的感覺。跑步者付出半斤,希望在成績中取回八兩,偶而有意外驚喜,取回更多。

跑步者特別計較付出和收獲,因此特別相信公平—這世界沒不勞而獲。這本來是很好的心態,可是,跑步者以公平作起點,很容易行前一步,進入「有志者事竟成」的泥沼。跑步者進而相信付出和收獲之間,存在一定的因果關係,錯把「有志者事竟成」視為一種普世價值。

實情是,今日未必比昨日好,明日更是大問號。正常情況下,跑步者未來成績變差的機會大於變好,因為衰老是不能扭轉的事實。作為打氣口號,「有志者事竟成」沒問題,大家聽後心裏舒服一點,問題不大,但千萬不要相信。我不信,因為我跑步。

蔡東豪  刊於蘋果日報,金融中心版

Saturday, September 07, 2013

Happiness與pleasure



最近看里卡爾(Matthieu Ricard,圖)的一篇文章,解釋happinesspleasure的分別。里卡爾是法國藏傳佛教僧侶,著作包括暢銷書《僧侶和哲學家》,被傳媒譽為全世界最快樂的人。很多事情我們水過鴨背,沒用心去想,原來happinesspleasure之間有分別。

我們很容易把happinesspleasure混為一談,兩者都是「快樂」,但此快樂不同彼快樂。根據里卡爾解釋,pleasure是一種快樂的感覺,這感覺由外間力量推動,受環境影響,因此,本質上是不穩定的。這種感覺很快便可能變為中性,甚至負面,舉例,食薯片給予人快樂的感覺,但停止食,這感覺會消失,或者食得太多,感覺可能由快樂變討厭。

Happiness
層次較高,不止是一種感覺,而是一種內在的滿足。Happiness由內部力量推動,不靠外間環境,因此,性質上比較持久。細心想,happiness其實頗深奧,因為它很大可能牽涉pleasure,在適當時候做適量令人感到pleasure的事情,當然令人快樂。複雜的地方是,happiness不一定牽涉pleasure,有些不能產生快樂感覺的事,卻能帶來巨大快樂,我(又)想到跑步。對喜愛跑步的人,跑步究竟是一種happinesspleasure

依照里卡爾對pleasure的解釋,跑步不可能是pleasure。跑步當然有令人快樂時刻,但不快樂遠遠超越快樂。30幾度氣溫跑步,感覺是想死,哪有快樂感覺?最遠跑過10公里,今日定下目標跑12公里,最後兩公里跑極跑不完,每一步辛苦得入心入肺,全無pleasure可言。還未說到這項叫馬拉松的比賽,42公里的路程是大整蠱,設計這路程的人,是要確保普通人不能舒服地完成,普通人在30多公里用盡體內能量,最後10公里永遠是在捱。

有人說,跑的時候可能無甚pleasure,但跑完之後,會有很大滿足感,跑步是一種苦盡甘來的快樂方式。我又不見得,反而覺得很多時感覺是苦完又苦。

每次跑完例如馬拉松的比賽,能夠完成比賽,即時總有一點快感,但這種快感很快消失,隨之而來,是空虛。完成比賽後,感覺是「Okay,咁點呢?」過去幾個月辛辛苦苦操練,現在完成了,忽然失去重心。

慢着,跑步令人不快樂,而這麼多人樂此不疲地跑,包括我,事必有蹊蹺。我回到里卡爾的解釋,尋求pleasure的人不會長期享受跑步,這些人跑下停下,遇到受傷,或不能超越一些目標,pleasure忽然消失,這些人多數不會堅持跑下去,因為跑步對這些人是一種尋pleasure的外部工具;pleasure在,跑步happypleasure不在,跑步不happy

繼續跑下去的人,不是從跑步中尋pleasure,這些人在找pleasure以外的東西。我的觀察是,這些人尋找的東西表面有不同,但依照里卡爾的解釋,這些人其實是在尋層次較高的happiness。各位朋友,happiness不一定是pleasure,跑步是證明。

蔡東豪  刊於蘋果日報,金融中心版